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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出口退税申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及解决方法?

时间:2025-07-21浏览:7
  • 服务类别:

    财税咨询

  • 服务区域:

    苏州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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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陈经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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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苏州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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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出口退税申报过程中,由于涉及单证审核、系统操作、税务政策等多个环节,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类问题。以下是常见问题及对应的解决方法,按申报流程阶段分类说明:

一、材料与单证准备阶段的问题及解决方法

1. 报关单信息有误或缺失

  • 问题表现: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、商品代码、数量、金额等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;或报关单电子信息未同步至税务系统(“无电子信息”)。

  • 原因:报关时录入错误;海关系统数据传输延迟;报关单未及时确认出口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若信息有误:联系报关行或海关,申请修改报关单(需提供报关单修改 / 撤销申请表、出口合同等证明材料),修改后重新上传至电子口岸。

    • 若 “无电子信息”:登录电子口岸 “出口退税联网核查” 模块,确认报关单已 “结关” 并 “发送退税”;若仍无信息,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数据传输状态,或拨打海关 12360 咨询数据同步进度。

2. 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(如认证未通过、信息不符)

  • 问题表现: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;发票上的商品名称、规格与报关单不一致;发票金额与报关单金额差异过大。

  • 原因:发票开具错误(如税号、品名有误);商品规格描述与海关编码对应不符;汇率换算误差超出合理范围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发票认证问题:检查发票信息是否与企业税务信息一致(如税号、名称),若因开票错误,联系供应商作废重开(需在开票当月或跨月红字冲销)。

    • 信息不符:确保发票商品名称与报关单 “法定第一单位”“规格型号” 一致(可参考报关单 “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” 栏);若汇率差异,以出口当月 1 日或报关日汇率为准,留存汇率换算依据(如央行中间价截图)。

3. 收汇凭证缺失或收汇超期

  • 问题表现:申报时无法提供收汇水单;收汇时间超过税务规定的 “出口之日起 180 天内收汇”(特殊情况除外)。

  • 原因:外汇结算延迟;客户付款方式为远期信用证;外汇未通过企业对公账户结算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收汇凭证缺失:联系银行补打收汇水单(需注明对应的出口合同号或报关单号);若为跨境人民币结算,提供人民币收款凭证。

    • 收汇超期:若因特殊原因(如疫情、客户破产)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“收汇延期”,提交《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》及证明材料(如客户破产证明、双方延期协议),经审批后可正常退税。

二、数据录入与系统操作问题及解决方法

1. 申报数据与单证信息不一致

  • 问题表现:录入的报关单号、商品代码、出口金额等与报关单 / 发票信息不符,预申报时提示 “数据比对异常”。

  • 原因:人工录入错误(如报关单号少录后几位、商品代码选错);对 “离岸价(FOB)” 与 “到岸价(CIF)” 换算错误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逐行核对录入数据与报关单 / 发票的一致性:报关单号需完整录入 18 位编号(含最后一位校验码);商品代码需与报关单 “商品编号” 完全一致(注意前 8 位或 10 位的匹配)。

    • 正确换算成交价格:若报关单为 CIF 价,需扣除运费、保费后按 FOB 价申报(公式:FOB = CIF - 运费 - 保费),留存运费 / 保费凭证(如货代发票)作为依据。

2. 申报系统操作错误(如重复申报、数据锁死)

  • 问题表现:同一笔业务重复生成申报数据;系统提示 “数据已申报,无法修改”;因系统升级导致数据丢失。

  • 原因:未核对已申报清单;操作时未及时备份数据;未关注系统版本更新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重复申报:在申报系统 “已申报数据查询” 中找到重复记录,提交《出口退税申报数据撤回申请表》,经税务机关同意后删除重复数据,重新申报。

    • 数据锁死 / 丢失:定期备份申报数据(导出为 XML 文件);系统升级前查看税务局通知,下载最新版本并更新;若数据丢失,通过备份文件恢复,或联系系统服务商(如航天信息)协助找回。

3. 预申报反馈 “无对应进项发票信息”

  • 问题表现:预申报后反馈 “该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发票未认证 / 未上传”。

  • 原因:进项发票未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认证;认证后税务系统数据未同步(通常延迟 1-3 天)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,确认发票已 “抵扣勾选” 并 “确认签名”(出口退税需勾选 “用于出口退税”)。

    • 若已认证仍无信息,等待 1-3 天再重新预申报;若超过 3 天,联系主管税务机关,查询发票信息是否已同步至退税系统。

三、税务审核与反馈阶段的问题及解决方法

1. 审核被退回,要求补充材料

  • 问题表现:税务机关审核后反馈 “需补充购销合同、物流单据、函调资料” 等。

  • 原因:税务机关对业务真实性存疑(如首次出口新商品、金额异常增大);申报材料不完整(如未附出口货物装箱单)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按要求补充材料:购销合同需明确商品名称、数量、金额、交货方式;物流单据包括提单、运单、出库单(需与报关单运输方式一致)。

    • 若涉及函调:配合税务机关向供应商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证明(如供应商营业执照、进项发票流),确保函调结果为 “正常”(函调通常需 1-2 个月,需提前准备)。

2. 商品归类错误导致退税率不符

  • 问题表现:申报的退税率与税务系统提示的 “商品代码对应退税率” 不一致,审核不通过。

  • 原因:对商品归类规则不熟悉(如材质、功能判断错误);使用了过期的商品代码(每年海关会更新商品税则)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重新核对商品归类:通过 “中国海关总署官网 - 商品归类查询” 或咨询海关归类中心,确定正确的商品代码及退税率。

    • 若已申报错误:提交《出口退税申报数据调整申请表》,修改商品代码及退税率,附海关归类认定书(如需),重新申报。

3. 因历史差错被降级,影响退税速度

  • 问题表现:企业信用等级从一类降为二类 / 三类,退税到账时间延长(如从 3 天变为 10 天)。

  • 原因:过往申报存在多次数据错误;未按规定期限收汇;被税务机关认定为 “风险企业”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规范后续申报:确保数据零错误,按时收汇,留存完整单证。

    • 申请信用修复:连续 12 个月无违规记录后,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》,经审核后可恢复等级。

四、其他特殊问题及解决方法

1. 出口货物退运,已申报退税需冲减

  • 问题表现: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退运回国,已申报的退税需追回或冲减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办理退运证明:向海关申请《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(未退税)证明》,凭证明在退税系统中做 “红字冲减”(冲减已申报的退税额)。

    • 若已收到退税款:需将退税款退回税务机关,再办理退运手续。

2. 跨年度申报导致数据衔接问题

  • 问题表现:上一年度出口业务在次年申报,系统提示 “所属期错误”。

  • 原因:出口日期在 12 月,次年 1 月才完成报关 / 收汇,申报时未正确选择所属期。

  • 解决方法

    • 跨年度申报时,所属期按 “出口年份 + 12” 填写(如 2024 年 12 月出口,2025 年 1 月申报,所属期为 202412)。

    • 确保在次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出口业务的退税申报(逾期可能影响退税)。

总结

出口退税申报问题多与 “单证一致性、数据准确性、业务真实性” 相关。企业需做到:提前熟悉政策(如商品归类、收汇期限)、规范单证管理(留存完整凭证)、重视预申报自查(及时修正错误)、保持与税务机关沟通(遇问题主动咨询)。对于高频问题(如报关单信息错误、发票认证问题),可建立内部审核流程(如专人核对单证),降低出错概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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